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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生律师说热点之一:大货车不应成为“法外之车”
摘要: 众所周知,大货车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都是严重的交通事故,对于大货车的监管无论如何都没有理由放松。希望交管部门一方面要尽快改进技术手段的不足,加强电子眼抓拍; 二是要对重点路段集中整治,对于违反道路交通安 ...
------大货车不应成为“法外之车”
在成都草金立交往成新蒲快速通道路上,经常有载重大货车无视红绿灯,遇红灯则闯。如果前方已有车辆在等待红灯,这些大货车甚至逆行从对面车道绕行至路口闯红灯。为什么会存这样的现象呢?曾有记者作过调查走访,大货车司机表示闯红灯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路口电子眼的设计抓拍不到大货车车牌,大货车闯红灯没有罚款之虞;二是其他货车都闯,自己不闯,拉货排班要迟到几个小时,影响收入; 三是大货车频繁刹车,增加车辆损耗。 对于司机的种种辩解我们不予置评,是否违反法律法规是我们评价事件的根本标准。在道路安全法规和技术手段日趋完备的今天,最为欠缺的应当是执法是否严格。《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应当按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通行,更不能占有对面车道超车。新交规对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处罚也由扣3分提高到扣6分。大货车仍然敢于闯红灯的原因在于交通监管失效,技术手段出现盲区。 众所周知,大货车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都是严重的交通事故,对于大货车的监管无论如何都没有理由放松。希望交管部门一方面要尽快改进技术手段的不足,加强电子眼抓拍; 二是要对重点路段集中整治,对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大货车司机严格依法处罚,让其不敢违法,提高其违法成本。多管齐下,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安全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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