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法律分析
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民间借贷越来越普遍,由此造成的各种社会问题逐渐凸显。目前国家通过对被执行人限制消费措施和在刑法中设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来约束惩处“老赖”,以此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二.管辖法院
原告:借贷关系的成立; 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且需举证 2.起诉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 原告:借贷关系的成立;
四、需出具证据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证明已履行协议义务:签收文件、转账记录等。尽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便于向法院出具银行转账凭证。
五、诉讼时效
1. 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3年)。
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2.超出了借条的诉讼时效: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作者: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 孙雅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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