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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济合伙人陈逢逢当选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

2019-12-10 15:01| 发布者: scyjlaw

摘要: 2019年12月8日,由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四川省教育厅环境资源法学创新团队承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 ...

       2019年12月8日,由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四川省教育厅环境资源法学创新团队承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四川省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协办的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成都市温江区拉菲国际酒店隆重召开。来自省内高校、研究机构、司法部门、环保企业等的100余名代表参加,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逢逢律师、彭世忠教授应邀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首先进行研究会换届议程。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西南财经大学吴越教授作工作报告,他总结了研究会取得的丰硕成果,就举办学术会议、服务地方建设、培育学术成果、扩大研究会影响、推动学科建设等五个方面发表意见并提出希望。其后,研究会副会长、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院长卫德佳教授宣读四川省法学会同意换届选举的批文。西南财经大学彭世忠教授作“关于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情况说明”。 彭世忠教授主持会员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工作规则》,77名理事名单,40名常务理事名单。西南财经大学阳露昭教授当选为新一届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彭世忠教授(英济律师))当选为常务副会长,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秦海院长、四川大学杨翠柏教授、西南石油大学卫德佳教授、四川农业大学颜勇教授、西南交通大学陈家宏教授、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何锦峰董事长当选副会长,秘书长由西南财经大学赖虹宇博士担任。研究会还聘任首任会长、西南财经大学吴越教授担任名誉会长,并聘任四川大学王建平教授等14人组成专家委员会。英济合伙人陈逢逢律师当选新一届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陈逢逢与参会代表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表示:将继续践行绿色环保公益事业,为我省在环境保护法律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新当选的研究会会长阳露昭教授发表讲话,他首先感谢大家的支持,指出研究会在吴越教授的带领下,自成立以来取得了长足发展,对吴越教授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他对未来工作提出期望,包括科研方面寻求突破,继续加强和立法、执法、司法部门的合作,加强和企业合作等。最后他号召全体同仁为四川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作出贡献。

       换届议程结束后,召开学术研讨会。研讨会第一阶段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谭勇主持,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吴越以《经济政策、环境政策、环保执法与营商环境关系研究》为题、深刻剖析了环保执法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对企业生产经营者和投资者的影响,并提出了平衡营商环境和环保执法的建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高峰以《当前环境公益诉讼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为主题,针对环境公益诉讼现存的问题发表意见,希望环境公益诉讼的关注度逐步提高。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彩君以《环境司法服务保障绿色发展的雅安实践》为题,以大熊猫国家公园的司法保护为视角,通过对雅安范围内环境司法中存在问题的梳理,提出了相关建议和措施。崇州市人民法院院长张静以《环境资源审判与诉源治理》为主题进行交流,提出环境资源审判的源头预防与源头治理的观点。



       研讨会第二阶段由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教授陈家宏主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食品犯罪侦查处副处长杨远鸿,以《四川省公安机关打击生态犯罪及全省专业执法力量情况通报》为题,对全省办理的环境刑事案件进行分析,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薛培以《污染环境罪中“公私财产损失”的界定与司法认定》为主题,对污染环境罪中如何准确界定“公私财产损失”的要素,环境修复费用、应急处置费用、医疗费用等是否应当计入“公私财产损失”的范围展开交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习丽嫔围绕《成都市检察机关环境公益诉讼实践探索》这一主题,介绍了2019年成都市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的情况,提出检察机关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应当聚焦诉前阶段,开展专项行动,提出对“行刑衔接”机制适用的拓展。崇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辉刚以《环境公益诉讼视阈下:“邻避冲突”的成因及治理》为题,通过三个案例引出“邻避现象”,提出将环境公益诉讼引入邻避冲突治理体系从而预防“邻避冲突”和抑制邻避冲突的扩大化。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张敏围绕《构建高效的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机制》主题,建议尽快制定《公益诉讼法》,在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之外,单独设置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章节,对所涉问题加以明确,以便实践操作更大程度上保障各方的利益诉求。

       研讨会第三阶段由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颜勇教授主持,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生态处处长王忠以《自然保护地与生态红线监管政策》为题,剖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的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提出按照生态功能判定生态保护红线,调整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并提出相关的监管政策。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副处长郝婷婷以《2019,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四川》为题,指出四川应当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并提出风险整改意见。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院长罗彬以《环境立法实务问题研究》为题,指出跨行政区域协调管理问题、发展与保护之间的矛盾,提出建立省上直管模式等相关解决措施。

       第四阶段由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钱怡主持,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院长卫德佳教授围绕《我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这一主题,通过分析检察机关开展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基本情况,提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不完善、举证责任分配不合理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卫德佳教授提出完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建议。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董事长何锦峰以《环境权益交易初期的法律困境》为题,通过对环境权益交易原理及环境权益交易政策部署的剖析,提出绿色金融体系基本框架的构建。四川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唐艳围绕《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问题》这一主题,分析我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现状及问题。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寇春燕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现状、问题及路径研究》为题,分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现状,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为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提供思路与参考。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张虹以《新发展理念下的能源法治向度》为题,提出将能源法律与《环境保护法》等相衔接,形成完备的能源法律体系。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李庆围绕《政府环境绩效评估体系研究:基于“四象限模型”的研究》这一主题,提出为了保护环境和维护公共环境利益,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对政府环境管理行为所达到的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价。

       最后,研究会副会长、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彭世忠宣布年会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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