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开始收集律师信息,眼看全国最大的律师数据库即将建成,这背后有何深意?法律圈纷纷开动脑筋展开猜想!
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关于建立律师信息库的公告,引起律师界的注意。随后,该文迅速在各大法治微信公众号中传播开来,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律师朋友圈中转发。
许多律师不解,按道理高院不必管律师信息库的事情,因为各地律师的信息在当地司法部已有备案,这岂不是多此一举?当然,也不乏支持者,许多律师认为高院的此项举措是福利!这个可以有!大数据就应该共享!
先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最高院的初衷。
最高人民法院在官微发布的文章中表示,建立律师信息数据库,目的是为向律师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方便其履行职责,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建立律师服务平台,开发了全国律师信息库系统。该系统已经录入了各地提供的律师事务所及其负责人信息,现需各律师事务所登录该系统,补充录入完整的律师信息。不过,律新社注意到,这只是最高院立法庭关于建立律师信息库的公告。
律新社就此咨询了多位律师、法官及从事法律大数据分析工作者,最高院建立律师数据库究竟有哪些含义?
经律新社梳理,法律人对最高院建立律师数据库大致有以下六类观点:
观点一 让律师行业更规范化
对于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建立律师信息库,上海中夏旭波律师事务所王津律师、华律网CEO张世友、九章研究所上海地区负责人杨煜均给予了肯定。在他们看来,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建立律师信息库,把所有的律师聚集同一平台,提供相应平台服务,方便内部交流,将使得律师行业更规范化。以“向律师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方便其履行职责”为目的的律师服务平台有益于诉讼活动的开展以及法律共同体建设。
“现在整个律师行业信息不够透明,如果最高院收集整理律师信息,能促进行业公开透明的话,这将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推进律师专业化、制度化的发展。”华律网CEO张世友告诉律新社。
律新社作为全国首家法律服务行业垂直媒体,长期以来对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的发展也较为关注。在采访中,律新社也了解到,虽然现在很多法律服务商业网站均有律师数据信息,但都不完善。最高院收集律师信息对律师信息化工作、律师信息大数据都有重大意义,做好之后,或将成为中国最全的律师数据库,这可能会推动“互联网+法律”的最大力量。
不过,杨煜特别指出,最高院在平台建设过程中,应特别关注平台能够提供怎样的服务,以及律师信息将会以怎样方式被什么主体使用等等问题。
观点二 对目的不甚了解
在北京大成(上海)律所刘晶红律师看来,最高院建立律师信息库,要多方面考虑。首先,应明确其目的,是为了管理律师?还是为了提供方便?其次,还要注意如何保证信息的及时更新与完整性,是否有专业人士在专门负责后续管理?如何甄别律师的专业及知名度等等。
上海方洛律师事务所宋博律师表示,虽然这对于基础设施建设确实大有裨益,也给律师业没带来了便利。但建立律师信息库,能够发挥啥作用?作用能发挥到何种程度等等,广大律师也在等待答案。
观点三 执行难度可能比较大
“建立律师信息库虽然涉及到律师的信息问题,但并没有给律师带来多大的影响,律师们也没有引起高度重视。联系到以前关于法院信息化的相关举措,法院的想法虽好,但在实际上具体落实中存在不少问题。”乐源律师事务所高芸律师和北京大成(上海)律所刘晶红律师表示。
最高院在公告中提到,全国律师信息库系统已经录入了各地提供的律师事务所及其负责人信息,现需各律师事务所登录该系统,补充录入完整的律师信息。包括事务所名称、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律所负责人姓名、律所负责人手机号、律所负责人执业证号、省份等等。
但在华律网CEO张世友看来,如果让律师自己填写,而没有强制性,执行难度可能会比较大。
观点四 可以借鉴上海模式
在上海同道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朱箭飞看来,最高院建立律师信息库是种创新,趋势向好,但收集律师信息的方法却可以有更好的路径。“最高院本可以直接通过司法部获得律师信息而不必自己去收集。”朱箭飞告诉律新社。
上海市光华律师事务所陈英芳律师也提出了顾虑:“很多地方高院已有一套自己的律师信息系统,如何将最高院与地方高院的信息对接是一个问题。如果两者冲突,也不利于双方工作的展开。”
对于如何获取律师信息的方式,同样从事法律大数据分析研究的华律网CEO张世友也表达了相同的观点,他认为,各省律协都有本省执业律师的最新名单,有些律协还会在其官网公布,这次高院让每个律所分别录入信息,而不是到各省律协采集,有点舍近求远的感觉。如果要讲律师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各省律协数据最新最完整,因为每个律师每年都要年审,每个执业律师都会被自动更新信息。
朱箭飞认为,以上海为例,上海律协与上海高院合作进行数据对接,每天都有更新,且不需要律师去自己维护更新。“而最高院的做法,其实和上海高院的出发点一样,都是为了更好对接律师工作。”朱箭飞表示,最高院的方法解决不了核心问题,可以借鉴上海模式。
观点五 改善法院与律师之间的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建立律师信息库,提供律师法律服务平台,让律师可以预约立案、网上阅卷、申诉信访以及做出满意度评价。其实就是法院主动伸出橄榄枝,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法院与律师之间的关系。
江西横峰县法院彭宪文法官还认为,从法律援助的角度来说,该信息库利于法律规定的几种应当指定辩护律师的工作顺利开展。其次,运用大数据分析,根据某位律师代理某类案件胜诉败诉的比例,当事人对选择代理律师更有针对性。
观点六 最高院应围绕自己的优势开展信息化工作
在一位业内人士看来,最高院的举措表明了对大数据的重视,是件可喜的事情。由自上而下的形式对数据的重视和推动,将会带来法律行业的信息化发展。不过,她建议,法院应该围绕自己的优势来开展工作。“法院自身的判决书、案例等方面的数据很多,在这方面下功夫,可做的事很多。而律师的信息应该由律师行业自治来做,或者由市场化的民间机构来做会更好。”在她看来,最高院通过这样的手段来获得信息的有效性或许并不大。
延伸阅读
最高法院建立律师信息库,可以说是官方积极的在探索一条更好的与律师沟通交流的道路,不过,有众多律师对最高法的相关行为产生疑惑,因为司法行政机关除了履行其他法律宣传、政府法制管理等职能以外,最主要的是还管理律师的服务,并且它已设有律师信息系统。那最高法的行为是否重复作业?
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原所长王公义回应,司法部建立律师库基本是为了管理律师,法院建律师库的目的是为律师提供诉讼服务,二者性质和角度不同。
英济律师事务所整理于网络 文/丁玲 谢珊娟来源微信公众号“律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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